专题活动

移风易俗|安次区全域全年禁燃禁放

时间:2022-01-14 14:40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同志们:
       随着春节临近,又到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期,为确保全区人民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我区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呼吁广大群众,在安次区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2022年1月1日起在安次区全域全年禁燃禁放。   
       二、安次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三、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316-2192678。       
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环境,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与工作,危害他人和自身安全,让我们携手,从现在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保护环境,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
 

----------------------------------
主管单位:中共安次区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安次区文明办 版权所有:安次区文明办
邮箱:anciquwenmingban@163.com 电话:0316-2389205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2号
冀ICP备190000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