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领域事关你我,9种失信行为将受惩戒
时间:2020-06-04 14:44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从2020年6月1日起,《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施行。
《办法》指出,具有9种失信行为之一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同时,地方民政部门应当将其列入本辖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书面抄报相关主管部门。
9种失信行为:
(一)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二)因养老服务行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
(三)以非法集资或者欺骗手段销售“保健”产品等方式诈骗老年人财物的;
(四)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无故拖延,逾期不改的;
(五)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主要或者直接责任的;
(六)存在采取虚报冒领等方式骗取政府补贴资金等涉及财政资金违法行为的;
(七)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八)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九)其他违反养老服务管理有关规定的严重违法失信情形。
如何惩戒失信机构和从业人员?
地方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采取下列惩戒措施:
联合惩戒对象的名单需要包括哪些信息?
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不断攀升,养老市场需求巨大。养老服务是个良心事业,服务的是老年人,解决的是社会问题,既需要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诚善之心去做,也要用健全完善的制度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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