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勠力同心、全力以赴,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迅速打响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有效遏制了疫情扩散蔓延势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广泛凝聚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按照市委领导要求,市委宣传部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抗疫先锋·廊坊楷模”推荐认定活动。经过各地各单位挖掘推荐、事迹初选、评委会复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程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现将拟认定的3个“抗疫先锋·廊坊楷模”(团体)、10名“抗疫先锋·廊坊楷模”和19名“抗疫先锋·廊坊楷模”提名奖人选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7日—12月11日。
对公示的拟认定人选如有意见或建议,欢迎来电、来函反映情况,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联系电话:0316—2339583。联系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300号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宣教科。
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
2020年12月7日
“抗疫先锋·廊坊楷模”(团体)名单
“抗疫先锋·廊坊楷模”名单
“抗疫先锋·廊坊楷模”提名奖名单
“抗疫最美爱心企业”及提名奖公示公告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类企业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情怀,充分发挥人力、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全力支援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捐款捐物,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为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进一步凝聚团结奋进的力量,按照市委领导要求,市委宣传部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抗疫最美爱心企业”推荐认定活动。经过各地各单位挖掘推荐、事迹初选、评委会复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程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现将拟认定的12家“抗疫最美爱心企业”和7家“抗疫最美爱心企业”提名奖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7日—12月11日。
对公示的拟认定企业如有意见或建议,欢迎来电、来函反映情况,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联系电话:0316—2339583。联系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300号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宣教科。
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
2020年12月7日
“抗疫最美爱心企业”名单
“抗疫最美爱心企业”提名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