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断强化安次区重点场所管理,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安次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除特殊场所对从业(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外,在全区各类公共场所开展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工商经营和公共服务场所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类公共交通、医疗卫生、景区景点、文旅体育场所、商超、农贸市场、商贸服务和批发零售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等市场经营场所,各类向公众开放的办事服务机构等单位和场所,要选派专人值班值守,对所有进出人员严格落实扫码(河北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对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不带*号标识、体温检测正常的人员允许其进入,否则坚决禁止其进入。
全区各类公共场所发现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应及时按规定做好信息登记和报告,并督促其就近进行核酸检测。
二、全区各镇、街道、园区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依托网格化管理手段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扫码查验及执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情况,全面夯实疫情防控基层基础。
三、全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对本系统、本领域内各类公共场所执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未履行上述查验职责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对因瞒报、谎报或未严格执行查验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全区广大居民要严格落实个人疫情防控责任,按照安次区相关规定主动做好核酸采样检测,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积极配合扫码测温工作,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全面构筑安次区疫情防控坚实屏障。对没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公共场所,造成疫情传播的;对拒不配合健康码查验工作、扰乱公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核酸检测信息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5月16日0时起执行。
廊坊市安次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