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衣节将至,市民政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廊坊市主城区禁止露天焚烧祭祀用品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净化城市环境,提升文明城市形象。
《通知》要求,今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严格禁止在东至东环路,西至龙光路,南至南龙道,北至桐万路以内的主城区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纸扎、锡箔、冥钞等祭祀用品。严格禁止在殡仪馆或乡镇骨灰堂设置的专用焚烧炉以外场所焚烧死者遗物等物品。
为提升主城区居住环境、方便群众祭祀需求,城区祭祀焚烧点进行优化调整,在市民祭祀需求密集的路段和点位,取消原焚烧点3个:龙河高新区龙腾路和富余道交口焚烧点(恒大翡翠华庭小区南门往西十字路口)、龙泽路南头焚烧点(华润凯旋门小区南门西侧)和光明西道(老殡仪馆对面)。
调整后共有焚烧点5个:隆福路与恒康道交口路南、富星道与龙吉路交口西北角、富甲道与龙吉路东北角、北环道和青果路交口焚烧点、万桐公墓。
寒衣节期间,各级各部门遵循“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及时应对”原则,认真做好禁烧执法工作。民政部门牵头禁止露天焚烧祭祀用品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城管行政执法、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作为管理单位和职能部门,禁止生产、销售、运输、焚烧祭祀用品;广阳区政府、安次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落实禁止露天焚烧祭祀用品的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落实相关查处、管控工作。
鼓励并动员志愿者参与寒衣节期间文明祭祀宣传引导工作,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劝阻违规焚烧行为,营造文明祭祀氛围。突出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加强宣传引导,落实政策措施,确保祭扫活动平安有序、文明祥和。
冀公网安备 131002020006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