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中共中央纪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向王瑛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王瑛同志是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代表。她坚持原则、秉公执纪,胸怀大局、服务中心,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从不利用手中权力为亲友办私事,模范践行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庄严承诺。
王瑛(1961—2008),女,回族,四川巴中人。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起在巴中市纪委、南江县委工作,生前系巴中市南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2008年11月,因病逝世。她奋战在纪检监察一线20年,忠诚履职尽责,严格监督执纪,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权威,身患肺癌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荣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称号,被追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