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活动

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

时间:2020-02-15 09:4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
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
       根据河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安排部署,全力做好我区的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依法惩治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拒不执行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疫情防控指挥部在一级响应状态下依法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相关决定和命令的;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工作人员检查和检测的;出入居民小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拒绝戴口罩、拒绝配合测量体温,且不听从劝告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疗救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人民警察或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上述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来自疫情发生地或可能患有、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人员故意隐瞒行踪、不主动上报相关部门或拒绝接受检疫、 隔离或治疗的;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密切接触人员有上述行为而拒不接受医学隔离观察的;
  四、 故意伤害或者采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或威胁医务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
  五、恶意编造、散布虚假、恐怖的疫情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造谣滋事、起哄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 不同家庭成员在家庭、私人场所或者公共场所聚集,进行聚餐或打牌、打麻将等娱乐活动,不听劝阻的;
  七、 利用疫情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行为的;
  八、 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假药、劣药和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
  九、 违反疫情交通规定不听劝阻、强行通行,或者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或者在道路上采取挖掘、堆放泥石等行为阻碍交通的;
  十、 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含新型冠状病毒的医疗废物或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
  公安机关鼓励社会群众积极举报涉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社会秩序,举报电话110,2265000;
  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管控措施,切莫以身试法!共同抗击病毒疫情,携手构建美好家园!
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
2020年2月7日

----------------------------------
主管单位:中共安次区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安次区文明办 版权所有:安次区文明办
邮箱:anciquwenmingban@163.com 电话:0316-2389205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2号
冀ICP备19000065号